晋宁清源排水有限公司关于晋宁城区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期间直接运行成本核算单位询价公告新闻发布时间:2023-03-29 晋宁城区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该项目”)目前已由晋宁区人民政府授权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运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由三级子公司晋宁清源排水公司负责具体管理运营工作。目前该项目由云南国清晋宁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试运行,为及时准确了解该项目的试运行相关成本费用,现需对该工程试运行期间直接运行成本费用进行核算。 根据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内容要求,现对该工程试运行期间的直接运行成本费用进行核算,欢迎符合条件的审核单位参与报价。 一、服务内容 完成该工程试运行期间的直接运行成本费用核算,满足工程今后运行要求。 二、服务单位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执业形象和执业影响,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有相关的企业费用审核经验、专业经验及相关资质、人员等(提供相关资质、业绩、人员证明材料); 4.工作时限承诺;5.成果资料质量承诺; 6.本单位可承担此项工作任务的承诺; 7.报价表; 8.法人证明材料、委托人材料(若有); 9.企业信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三、服务时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服务内容。 四、服务报价方式 1.报价人本次报价为包干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费用及相关税费等,除包干价外我公司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比选控制价(最高限价):30000.00元; 注:报价高于控制价视为废标。 五、文件递交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 3 月 30 日~2023年 4 月3日(3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时,同时递交报价文件。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市晋宁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3楼)。 (三)报价人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加盖单位公章(每一页均有鲜章)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均须密封,未密封者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接受前述要求及条件。 联系人:张鑫宇 电话:13888929427 晋宁清源排水有限公司 2023年 3 月 29 日 |